(1)加快推进海空铁、智慧交通、综合管廊、水质提升、垃圾发电、管道燃气等全市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持续推进能源生态园建设与改造,推动固废处理设施向地标性、邻利性的新型市政设施转变。
(3)持续推进水质净化厂扩建提质,加快全市自来水直饮工程建设。
(4)大力推进城中村和工商业用户天然气改造,提升深圳管道天然气普及率。
(5)加强新能源公交车运维管理和配套充电桩建设,保障纯电动大巴的稳定高效运营。
(1)优化市属国资国企资源配置与产业布局,大力推动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2)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资源整合和资本运作力度,创新完善绿色低碳产业服务体系,让资源更聚焦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3)加快环水集团、深能环保、深投环保、排交所等节能环保重点企业培育发展,打造一批国内领先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
(1)推进落实市属国有企业创新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等有关鼓励政策,全面建立研发投入长效机制。
(2)推进市属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双创”平台等高水平创新载体建设,探索“投、扶、奖”联动机制,支持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技术攻关、实施前沿和关键核心绿色技术攻坚。
(3)继续深化薪酬激励机制改革,吸引节能环保产业领域的“高精尖”人才加入市属国企,建立高水平的自主创新人才队伍。
(1)督促市属企业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督导重点企业切实完成年度治污保洁、节能减排等专项任务。
(2)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并严格奖惩,切实推动企业建立起层层分解任务、倒逼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3)推动企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绿色供应链管理,严格落实新能源工程机械和新能源公务用车采购使用要求。
(4)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宣传力度,引导市属企业和广大市民环保意识不断提升,推动建立共建共享的宜居城市环境价值导向。
(1)积极落实《深圳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在无废城市建设中切实发挥国企服务城市的基础性作用。
(2)推广绿色建筑、绿色施工和装配式建筑应用,积极探索建筑废弃物源头减排,鼓励实施拆除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稳步推进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
(3)鼓励特区建发集团打造我市具有建废综合处置能力的全产业链专业化平台。
(4)鼓励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建设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交易平台,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困难。
(5)加快推进深投环保宝安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能力。
(6)鼓励环水集团、能源环保、深投环保、深高速环保等重点企业创建固体废物研究平台,推广应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先进技术。
(7)积极推行市属国资国企无纸化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做好办公耗材回收;餐饮酒店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产品,引导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1)根据《2020 年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要求,高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2)指导市属企业在新改扩建项目中全面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强对直管企业的规范指导和绩效考评,加大对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管及自查评估的落实检查。
(3)加大对海绵城市相关国有企业及产业的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市属企业海绵城市技术培训及资金奖励宣传培训。
(4)鼓励市属企业高标准打造海绵城市标杆项目,积极申报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
(1)贯彻落实省、市节能减排工作要求,推动市属企业资源能源高效利用。
(2)年用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市属工业企业自主开展专项节水诊断和技术改造,市属工业园区开展水循环利用,鼓励开展节水型工业企业创建、建设节水标杆。
(3)鼓励市属企业积极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用能监测,实施高能耗、低能效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发布涵盖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的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4)机场集团加大对机场岸电设施建设和经营的支持力度,配合市发改委完善飞机使用岸电的供售电机制,降低岸电使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