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革命烈士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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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屹立在坪山街道办事处对面的山岗上。建筑物包括门、牌坊、六角亭、纪念碑及重檐式八角亭。建于1953年冬,1957 年冬及1983年夏两次重修,占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纪念亭大门前左右立有石狮,门口台阶上便为四柱三楼式牌坊,宽13.2米,牌坊正中饰一红五星,下有题字:“坪山革命烈士纪念亭,曾生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十三日”。两侧横额为-对联:“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穿过牌坊,两侧便有六角凉亭。往前登上两段阶梯便是纪念碑。纪念碑后左侧有一重檐式八角亭。纪念碑共分碑台、底座、碑座、碑身、碑顶等部分。碑台围以栏杆,呈八角形:底为2.6平方米。方形碑座,碑身则为四棱台柱边,碑顶饰红五星,高9米。碑身正面有浮塑:“坪山革命烈士纪念碑”,碑座四面立有粉红色的花岗岩石碑,高2米,宽1米,正面阴刻有黄坚等172位烈士姓名及“公元一九五七年冬建,-九八三年重修”字样,东面刻“万古流芳”,西面刻“永垂不朽”,南面刻纪念碑碑文:“人类社会历史是想把社会变好的人用血写成的……在胜利的今天,人民永远不会忘记烈士们的丰功伟绩,烈士们的光辉榜样永垂不朽,万古流芳,永远鼓舞人民胜利前进!坪山区委员会。公元一九五七年冬立。”1987 年9月,坪山革命烈士纪念碑被定为宝安县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