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喜报是现役军人荣获由军队授予个人的八一勋章、荣誉称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等奖励后,将这一喜讯报送给其家庭的书面文帖。送喜报地址为立功受奖军人指定的一处家庭住址,原则上为父母、配偶或者实际抚养人家庭住址。军队文职人员和参战、支前的预备役人员立功受奖的,参照《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