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四章“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规定了有关公民、组织和法人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的行为,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的行为,未经批准迁移烈士纪念设施的行为以及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行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