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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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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安委会关于对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区域挂牌督办整治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5-20 16:2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安〔2022〕12号

        各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依据《深圳市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区域整治挂牌督办办法》(以下简称《督办办法》)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并报请市安委会领导同意,决定将宝安区石岩街道和龙华区龙华街道列为2022年度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区域予以挂牌督办整治,督促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突出风险隐患,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整体持续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风险区域基本情况

          (一)事故情况

          宝安区石岩街道2020年、2021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亡人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分别为12起12人、9起9人,死亡人数在全市各街道分别排名第一位、第四位;龙华区龙华街道2020年、2021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亡人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分别为11起11人、10起10人,死亡人数在全市各街道均排名第三位。两街道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连续两年居于全市各街道前五位。(相关统计数据不含高速公路道路运输事故、市管工程和区管工程事故)

          (二)评估情况

          两街道2021年亡人事故主要集中在道路运输(死亡12人)、小散工程(死亡6人)领域,安全风险突出且具有地域性、复杂性等特点。经综合评估,有必要对两街道整治工作予以挂牌督办,示范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整治责任单位

          根据《督办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将宝安区石岩街道和龙华区龙华街道列为2022年挂牌督办整治高风险区域。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和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为本次挂牌督办整治的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相关区安委会负责督促指导挂牌督办整治工作。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整治措施。整治责任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和《督办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综合管控整治。重点工作包括成立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态势分析研判,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聚焦小散工程和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源头治理、强化系统治理,加强治理期间的安全风险管控,限期压降安全生产事故。整治责任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治方案,经区安委会审定后报市安委办备案。

          (二)督导检查。宝安区安委会、龙华区安委会应加强对整治责任单位的督促指导,组织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对整治责任单位的对口帮扶、指导力度,确保按期完成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工作。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应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解决两街道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堵住漏洞、消除盲区。市、区安委办按照《督办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整治责任单位指导协调和日常监督,以适当形式对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三)整治时限。根据《督办办法》有关规定,结合督办事项复杂程度、管控治理难度等因素,确定本次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区域挂牌整治期限为6个月。

          四、解除方式和程序

          整治责任单位应当按期完成挂牌整治事项。整治责任单位在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挂牌整治任务,且符合《督办办法》规定的申请初验条件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后10日内向区安委会申请初验。区安委会按照《督办办法》有关规定初验合格后,报请市安委办验收。市安委办组织验收确认合格的,报请市安委会同意后解除挂牌督办。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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