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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省安委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粤安委督〔2018〕19号)有关要求,按照《深圳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深安〔2017〕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重大事故隐患督查督办实施办法》(深安办〔2019〕181号) 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决定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坳一路的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输配分公司梅林调压站(以下简称“市燃气集团输配分公司梅林调压站”)边坡隐患治理予以挂牌督办。
一、重大事故隐患基本情况
鉴于该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在限期内完成治理,按照《深圳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决定对该重大隐患治理工作予以挂牌督办。
二、治理责任单位
根据《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党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确定市燃气集团输配分公司梅林调压站边坡隐患治理的督办单位为市住建局,治理责任单位为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督办事项和办理期限
督办事项:督促治理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市燃气集团输配分公司梅林调压站边坡隐患治理。
督办期限:本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0日内,完成纳入此次挂牌督办范围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