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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宝安区调整相关区域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解除松岗街道红星社区格布新区八巷6号、领时尚公寓高风险区管理,调整为低风险管理(自2022年12月12日0时起执行);
二、解除新安街道海裕社区裕丰花园15巷2栋第3、4、5层,灵芝园社区天悦壹号2a栋第22层高风险区管理;解除新安街道低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2日0时起执行);
三、解除沙井街道大王山社区和山路6栋509、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10,民主社区石围街72号,步涌社区岗瓦埔四巷2号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2日0时起执行);
四、解除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龙新村二区38号第9层、57号第5层,石龙老村110、111号二单元第7层;官田社区北环南二巷20号第1层、六巷12号第2层、八巷8号第1层;上屋社区园岭大道一巷78号第5层、坑尾新村7巷4号第6层;龙腾社区松白路2992号星曜名城二单元第13层、上排新村北九巷6号第6层及501;浪心社区砖厂路24号第3、4层及202,浪心南路4号第3层;罗租社区上新村六巷8号第1层,七巷10号第4层、八巷11号第6层,桥头岭三巷6号第3层;应人石社区伟泰路8号宿舍第2层、松白路2042号一单元第11层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2日0时起执行)。
解除后,松岗街道(除高风险区以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解除后,新安、沙井、石岩街道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