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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南山区调整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1、解除南山街道万科瑧山海家园工地集体宿舍2楼207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13时起执行);
2、解除招商街道中建八局左炮台项目生活区E105和西丽街道茶光路冠铭雅苑3栋20楼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14时起执行);
3、解除桃源街道平山村150栋5楼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15时起执行);
4、解除西丽街道新围社区官龙村西区1号5层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16时起执行);
5、解除南头街道同乐村117栋3楼、同乐村17栋2楼、中山园综合场站宿舍楼7楼、马家龙小区2栋一单元3楼和南山街道丁头村271号一楼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18时起执行);
6、解除西丽街道新围社区官龙村西区89号2楼、官龙村东区旧宿舍楼2楼和南山街道鼎太风华4期6栋D单元18楼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20时起执行);
7、解除南山街道向南西村3坊19号2楼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21时起执行)。
解除后,西丽街道、桃源街道、南山街道、南头街道和招商街道(除各自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