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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南山区调整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1、解除南头街道荔苑小区5栋二单元7楼、南山街道月亮湾山庄C区89栋、南山街道海润公寓C栋2楼和西丽街道打石二路深华建设工人集体宿舍A207、A107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0时起执行);
2、解除西丽街道文光村31栋B单元10楼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1时起执行);
3、解除西丽街道白芒村北86栋6楼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2时起执行);
4、解除桃源街道众悦家园3栋26楼、珠光村东区90栋6楼和珠光村东区107栋5楼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4时起执行);
5、解除桃源街道安畅园项目工地集体宿舍和招商街道龙瑞佳园山海居5A6楼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5时起执行);
6、解除粤海街道豪方现代豪园3栋19楼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8时起执行);
7、解除南头街道嘉南美地E栋17楼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9时起执行);
8、解除西丽街道官龙村西区82栋5楼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10时起执行);
9、解除蛇口街道蛇口新街南苑小区A栋1单元6楼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11时起执行)。
解除后,西丽街道、桃源街道、南山街道、蛇口街道、南头街道、招商街道和粤海街道(除各自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