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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南山区调整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1、解除南头街道南侨花园B栋(除1、2、3楼商铺)、南山街道恒立心海湾花园5栋A单元12楼、西丽街道官龙村西区6栋、西丽街道官龙村西区83栋、西丽街道西丽官龙村东区49号和招商街道龙瑞佳园A栋E单元10楼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0日18时起执行);
2、解除招商街道五湾社区龙瑞佳园A栋E单元12楼和西丽街道中兴人才公寓1栋B单元7楼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0日20时起执行);
3、解除西丽街道大族H公寓7楼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0日21时起执行);
4、解除粤海街道华润城润府3期3栋21楼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0日23时起执行)。
解除后,西丽街道、南山街道、南头街道、招商街道和粤海街道(除各自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