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海洋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我局”)就《深圳港盐田港区东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一期工程东南角陆域形成环境影响报告书》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及公众代表对《深圳港盐田港区东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一期工程东南角陆域形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在我局官网环评审批公示受理公告栏目下查阅。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3月2日下午2:30
(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1130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共设代表15人,包含市民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等,采取自愿报名方式。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材料:
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年满18周岁)、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并附上以下材料报名:
(1)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证明文件(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等级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1份,以及指定代表的委托书1份、工作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均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现场报名、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局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707室
信函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707室,邮编:518040
传真:0755-23911922
邮箱:spc@meeb.bjtlyc.com
联系电话:0755-23911961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确定
如报名人数超出本公告确认人数的,我局将通知报名人员组织现场抽签确定参加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应来参加。
我局将于2023年2月2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代表报名表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