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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工作推进情况,经委党组会审议同意,现调整我委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听证事项目录如下:
(一)制订促进深圳市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
(二)制订深圳市医疗机构“十四五”设置规划(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修订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