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我市企业用工需求,助力企业实现新年“开门红”。1月12日,深圳市人社局发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阶段性鼓励用工有关举措的通知》,预计投入2.7亿元,通过“3+1”方式,即发放3大补贴、强化就业服务,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发展生产、帮助员工稳定就业。
根据《通知》,对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开工生产,2022年规上工业总产值达2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按照实际在岗人数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对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开工生产,承担ECMO、呼吸机、制氧机、抗新冠病毒药物、丙种球蛋白(IVIG)等生产任务的白名单企业,按照实际在岗人数每人每天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
2月5日前市外原在岗职工返岗达500人以上的企业,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返岗交通补助,每家企业最高40万元。
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招用首次来深就业员工,并为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新招用员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同时,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新招用员工,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初次就业补贴。
(信息来源:深圳商报)